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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12月18日下午,韓國高等法院刑事6部召開“親信干政案”崔順實案件重審二次公審,法院駁回崔順實的證人申請。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駁回崔順實請求樸槿惠作證的做法是正確的,因為對于崔順實的審判,無論結果如何,樸槿惠根本就不會參與。
她已經恨透了這位40年來信任有加的閨密,她最討厭的是被人出賣和利用。然而崔順實卻利用總統閨蜜身份,干了許多壞事,有些事件,樸槿惠被彈劾下臺以后才知道,這些事是她不能原諒崔的原因,如果有可能,她寧愿一生不見崔順實。
地方法院和首爾高等法院針對樸槿惠案情作出多次審判,樸槿惠都以各種理由拒不參加,現在就更不可能參加對崔順實的審判。這是原因之一。
第二個原因,高等法院即使動用八抬大轎或用極端辦法把樸槿惠抬上法庭,也不敢確定樸槿惠會在法庭上說出什么話來,如果樸槿惠為了洗清罪名,推翻所有檢方提供的證詞,甚至當庭指責韓國檢方栽贓陷害,又或樸在法庭上拒絕回答,一言不發,弄出尷尬狀況,讓法院無法下臺,如此結局,不是最高法院愿意看到的。因此,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直接駁回崔順實的請求,禁止她們兩人當堂對質。
今年10月間,韓國高法重審崔順實案件,崔順實在法庭上突然改口,聲稱自己只是一個經營幼兒園的普通人,和樸槿惠在一起是為了朋友幫忙,自己沒有干涉政治,接受賄賂,法院對她所有指控全都是冤枉好人,堅稱自己無罪,并表示樸槿惠可以為她作證。
韓國法院當然不相信她所說的話,即便崔順實所說的有一半正確,法庭也不予理會,因為打倒樸槿惠,是韓國司法機關的政治任務,完成這個任務,達到總統文在寅滿意,就必須把崔順實案做成鐵案,通過“親信干政門”,釘死樸槿惠,如果崔順實被證明無罪,那等于樸槿惠也受了冤枉,總統文在寅絕對不允許出現這種情況,韓國法院屆時也將受到總統怒斥,這就是背后的隱情。
因此,無論崔順實如何巧言花語,也難以逃脫法律對她的制裁。況且,她并非清白之身,畢竟利用總統閨蜜身份干了很多違法勾當,站在法律角度來說,她理應受到該有的懲罰!
韓國對于親信干政門的審判,不是簡單的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在2017年的韓國總統大選中,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文在寅之所以大獲全勝,很大程度上因為親信干政門事件。如果不將親信干政門事件辦成鐵案,豈不是影響了共同民主黨與文在寅執政的正當性。所以,首爾法院駁回崔順實請求樸槿惠作證的要求,必然不是出于簡單的法律考量,還有更深層次的政治考慮。崔順實
崔順實是親信干政案的主角,也正是由于崔順實利用樸槿惠的信任大肆干政與索賄,才會導致兩個人紛紛入獄。2019年8月29日,韓國大法院對于崔順實干政門案進行了終審,首爾高等法院對崔順實的大部分判決。在部分判決中,韓國大法院發回了首爾高等法院重審。例如,韓國大法院認為崔順實并沒有強迫他人對其進行行賄,這部分應該進行重審。
10月30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崔順實干政案發回重審部分進行了第一次審判。在10月份的一審中, 崔順實提出傳喚樸槿惠、自己的女兒鄭宥拉、前三星電子社長樸商鎮和JTBC社長孫石熙等4人作為證人的要求。在12月18日的二審中,首爾高等法院決定不予采納崔順實的要求。也就是說,首爾高等法院不僅僅拒絕傳喚樸槿惠,還拒絕傳喚其他3名證人。
首爾高等法院認為,傳喚樸槿惠、鄭宥拉、樸商鎮和孫石熙等4人作為證人,并不在該案的審理范圍之內。在12月18日的二審結束以后,首爾高等法院將在2020年1月22日下午,對崔順干政案進行最終判決。在此前的一審中,崔順實因親信干政案獲刑20年,罰款180億韓元;在二審中,崔順實獲刑20年,但罰款增加到了200億韓元。
觀察室認為,首爾高等法院必然要在親信干政案上將樸槿惠與崔順實坐實更多罪行。要知道,樸槿惠之所以被彈劾下臺,主要就是因為崔順實的干政。如果讓樸槿惠與崔順實在同一個法庭上見面,誰能夠保證兩個人不會說出一些鮮為人知的事實?如果這些事實能夠證明2人無罪,或者是減輕兩人的罪名,首爾高等法院又如何面對滔滔民意與執政的文在寅?所以,不讓樸槿惠與崔順實見面是最好的選擇。
歡迎大家討論,你認為親信干政的主要責任是在樸槿惠還是在崔順實?
首爾高等法院駁回崔順實的請求,這是有違韓國《刑事訴訟法》的。崔順實作為嫌犯,有權利請求法庭傳喚相關證人,法院也有義務(責任)傳喚證人到庭。既然指控崔順實是窩案受賄,樸槿惠作為主角,理應出庭相互對質——紅口白牙說個清楚。樸槿惠出庭與否是一回事,法院發不發傳票又是另一碼事。性質截然不同。現在法庭斷然拒絕崔順實的“合理”請求,顯然是害怕節外生枝,不敢冒丁點兒的風險——
其實,首爾高等法院有三怕:
一怕發了傳票后樸槿惠萬一出庭了呢?雖然樸槿惠1000天來奉行“三不”(不出庭、不辨護、不上訴)政策,可萬一鬼使神差般地出庭怎么辦?法院冒不起這個險;
二怕崔順實和樸槿惠互相對質中“對”出天機來,尤其是崔順實“激動”之下,會不會揭發有關真相?比如和文在寅之間達成的某種秘密“交易”,比如戳穿檢方的某種謊言,等等。其實崔順實此舉,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有所企圖,她要抓住最后的一根稻草;
三怕崔順實趁機給樸槿惠“開脫”,使得樸槿惠案更加詭譎云波,如果崔順實揭露出司法機關還沒有掌握的其他嚴重情況,那就意味著檢方還得另行補充偵查,會打亂了文在寅的所有部署和計劃。首爾高院承擔不起這個政治責任。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親信干政系列案件,折騰到今天這個地步,首爾高等法院已有些疲勞和頭疼,文在寅的親信秋美愛已經掌控司法部,顯然進行司法改革只是個幌子,鞏固樸槿惠案的成果——才是她說不出口的真實目的。首爾高院本想照葫蘆畫瓢按照大法院的意思,在2~6個月之內,將三個重審案子盡快審結,該加刑的加刑,葫蘆僧亂判葫蘆案,該遮掩的還要繼續遮掩,該莫須有的繼續莫須有,千萬不要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來。
崔順實要求樸槿惠出庭對質的做法,顯然有著不可預見性。凡正,不管首爾高院怎么判決,崔順實肯定是還要向大法院上訴的;至于樸槿惠,就有兩種情可能:要么檢方繼續抗訴,要么樸槿惠不上訴。總之,有的人不會讓樸槿惠案劃上休止符的。否則的活,特赦樸槿惠不就可以提上日程了嗎?
站在崔順實的角度看,她是捏拿準了樸槿惠的脈博——定然不會出庭對質,她是在給法院出難題,在找喙頭,想討價還價,找到籌碼,當然是給背后的那幫人在傳話——我崔宋時該做的都做到了,現在輪到你們兌現承諾了。崔順實顯然是個兩面人——在這1000多天里,在親信案的調查審理過程中,顯然受到了威脅和壓力,而被迫做了某種交換(主要是指“閉嘴換女兒平安”方案)。崔順實這是在聲東擊西,主要目的當然是為了獲得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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