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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的問題中,有一句話,泄露了題主所以在娘家不受歡迎的真實原因:“期間也付出了1700——1800的生活費”。從這句話來看,你娘家人并沒有向你提出要生活費,而你也沒有主動給過他們生活費,你只是在娘家生活的那20天時間內,因為這樣那樣為生活或者共同生活付出了1700——1800元,而且這都是些豆腐酒數,不是一次性開支的,具體是多少,哪些應該算你自己開支的,哪些應該算是你給娘家開支的,你自己都不十分清楚。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的父母和弟弟所以不高興并不是因為你付出的“生活費”太少,而是你在父母眼里并不是個“乖乖女”,在弟弟眼里也不是個很可愛的“姐姐”。住在父母家里,花點小錢都還記賬,這就說明你在金錢方面是個斤斤計較的人,而且,在孝敬父母方面有所欠缺。否則,他們不可能會不高興的。
在我老家,嫁出去的姑娘回娘家,只要其為人不是特別差的,娘家人都會熱情接待的,莫說是疫情期間住20天還花了1000多元“生活費”,即便是平時,姑娘回家了,哪怕不帶一分錢,在娘家住個把兩個月,娘家人都不會不高興的。而且叔伯家里,兄弟家里都會請你去吃飯,住上幾天,不去還不高興,說你看不起他們。
回到主題:今年你要怎么辦?
首先,檢討自己,看自己在哪方面做得不對(跟錢沒關系),然后改變自己的錯誤,以誠懇的態度去面對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子女都是父母的心頭肉,放心好了,父母生你的氣也只是一時的,你只要以真誠的心態去對待他們,他們自然會改變對你的態度。
回娘家去住,無需交什么生活費的,但你可以給父母、弟弟多買些禮物回去,如果你弟弟有小孩的話,你可以將禮物重點放在小孩身上,因為小孩代表的是三代人,你可明白?
我是@寶慶山人有話,以上是我給你的建議,希望能夠幫到你。
感謝大家的關心,大家說得非常的好,到今年為止我比所有兄弟姐妹們都混得好,只有春節回去小住幾天,平時誰家請客上個人情吃一頓飯就回家了,娘家差不多我都借過錢給他們過,平時都對我好得很,只有這次疫情來到,讓我感到非常的傷心,我認為我平時做得非常得好,對得起娘家人,經過這一件事情,我今年不想回家,認為太沒意思了,真正拋棄我的人是我的父母,只不過多吃了幾頓飯而已,而且我過幾天買菜,燒火做飯也是我和我媽一起做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找人把我們偷偷帶回家的,半夜走的時候我父母起都沒起來送一下,回家哭了幾天,一直到現在想起來就心痛掉眼淚
我真不知道我做錯了什么,菜地里除草燒火做飯,照顧小孩什么都做了,我想肯定是我們一家三口人特別讓人討厭吧,說不喜歡吧以前怎么對我們這么好呢,當然以前過年最多住一個星期左右就回家開門做生意了,以前也只不過在娘家燒火屋里住,沒住正屋,吃飯有時間在叔叔家里吃,哎想起我就傷心,別人娘家父母怎么這么好,我怎么這么討人嫌
我不清楚你的娘家人為啥不高興,只能說你盡到自己該盡的就可以了,其它只能順其自然了。
我說說我自己吧,我也有個弟弟,不過還沒結婚。而我已經結婚三年了,由于遠嫁,婆家人也都是外出打工,所以這三年除了過年回婆家外,我平常一直住在娘家的。由于我沒上班,老公賺的錢也不多。所以我這三年都沒給父母付過生活費。只有春節的時候包兩三千紅包給他們,老公過來的時候給我家人帶點禮物吃穿之類的。
而這三年我爸怕我沒錢給寶寶買奶粉。時不時就打一兩千給我,我不收。他過幾天又打給我。有時家里賣的魚,讓我代收款了,我打給我爸。我爸都沒收,說要給寶寶買奶粉。
有時跟家里人商量說,我要帶寶寶去跟我老公一起外面生活。我奶奶就說外面條件差,你和孩子出去得租房子,租房和生活又多一筆開銷。孩子又調皮的,等會連飯都不用吃。在家里多好,起碼有個照應。又少筆生活開銷。
其實我內心都想快點能出去賺錢,然后給我爸媽多多的錢,好好孝敬父母。但事實卻不允許。沒人要帶娃。我一直感到很愧疚,這輩子我對父母的恩情都沒法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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