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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吶!親生父親利用以自己女兒做誘餌,進行敲詐勒索,綁架人,最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父女雙雙被判刑。這不由得感嘆,這背后究竟是道德淪喪,人性的扭曲,違背了倫理道德,違背了與顛覆了我們的認知。
一、事件引用北京高院的判決書內容復述:
被告人黃某某與被告人黃小某(女,16歲)系父女關系。2016年9月間,黃某某向黃小某提議實施綁架并索取贖金,且多次翻看黃小某的微信尋找作案目標。
后經兩人預謀,于2016年9月某日凌晨,在北京市某歌廳門口,黃某某假扮黑車司機,將黃小某及其朋友林某(女,17歲)帶至一胡同內。被告人黃某某對林某實施恐嚇、捆綁,致林某體表多處軟組織損傷(經鑒定為輕微傷),后黃某某駕車將林某先后帶至河北省、山西省某處房屋內實施拘禁。
期間,黃某某多次以電話威脅的方式向林某親屬索要贖金300萬元,并花費林某人民幣500元。同年9月19日,民警將林某解救,并將黃某某及黃小某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以綁架罪判處黃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判處黃小某有期徒刑三年。
像這樣的父親和女兒的關系,綁架他人狼鐺入獄,罪有應得,因為他們并不聰明和智慧,所以悲慘的結局向他們靠近,這就是人的命天注定,你想進監獄,誰也幫不了你?這就是人的品質和個性的存在,而改變人的本能性質??????
近日,北京高院發布了一起生父利用自己的未成年女兒實施綁架敲詐勒索的犯罪,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黃小某(女,16歲)父母離異跟隨父親黃某某一起生活。2016年9月間,黃某某誘導女兒黃小某以身邊的朋友為目標實施綁架勒索贖金。后被公安部門抓獲,以綁架罪判處黃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黃小某有期徒刑三年。
“虎毒不食子”黃小某父母離異,黃某某作為其生身父親,更應該疼愛自己的女兒,教育自己的女兒,保護自己的女兒,但黃某某不僅沒有承擔起培養教育子女的責任,反而為了個人的利益,勸說女兒和自己共同犯罪,并且以女兒的朋友為作案對象。這種禽獸不如的作法,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這將會毀掉女兒的大好前程。女兒也是糊涂,父親犯罪女兒不但不勸阻,還與父親同流合污,充當父親的幫兇。綁架勒索是要被判刑的,一個十六歲的人了怎么連這點法律常識都沒有呢?
都說“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師”,父母如果走正道,子女也會跟著走正道;如果父母教導子女去犯罪,只能是父女共陷囹圄。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已成上升趨勢,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與家庭有著密切的關系。,而家庭在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對青少年犯罪原因中的家庭因素探討十分必要。所從我們應特別關注問題家庭,幫助他們走出困境從而達到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看到這則案例筆者感到非常痛心,是什么讓這對父女走上了不歸路,筆者認為既有道德的淪喪,也有人性的滅失,最關鍵的是父女二人法律意識淡薄。
本案中的父親原本資產達數百萬,也可以算得上是成功人士,但是卻因為炒期貨而賠的傾家蕩產,最后以自己的親生女兒為誘餌綁架親生女兒的閨蜜。這聽上去讓人不可思議,但是卻實實在在地發生了,在這里筆者想說的是這位父親是非常不稱職的,即使賠的傾家蕩產也不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啊。而且這樣做也毀了女兒的一生。這位女兒已經年滿16周歲了,應當具備辨別是非的能力,但是卻在父親的蠱惑下成為了父親的幫兇,不僅害了閨蜜,而且也害了自己。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法定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法定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殺害被綁架人的,最高可以判處死刑。從《刑法》的規定可以看出該罪既侵害財產法益,也侵犯人身法益,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應當予以嚴厲打擊。
最后,筆者想說的還是那句話“不能犯罪是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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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高院向社會發布了四起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讓人大跌眼鏡,居然是父親拉著女兒一起作案,最后,兩個人雙雙獲刑。
案件發生2016年。案件中的父親黃某某原本是一個生意人,從山西到北京開了一家面館,最有錢的時候也有好幾百萬家產。然而后來,黃某某跟著朋友玩期貨,結果一下子賠了1000多萬,不但家產歸零,還倒欠幾百萬外債。老婆也和他離了婚。
離異后,黃某某獨立帶著女兒黃小某(16歲)。某天,黃某某因為欠債被威脅,于是動起了通過綁架掙票大的的念頭。由于別的人也不了解,黃某某就打算從女兒的朋友下手。他通過偷看女兒的微信聊天記錄,鎖定了黃小某的閨蜜林某。起初他向女兒提出自己的計劃時被女兒拒絕,他就哀求女兒,說自己快活不下去了。并告訴女兒,只需要引林某出來,其他的不用管。女兒心軟就從了。
目標確定后,兩人開始行動。2016年9月17日,黃小某帶著林某到一個歌廳玩耍,一直玩到凌晨,兩人出門后,一起打了一個黑車。而黑車的司機正是黃某某。黃某某將兩個女孩帶到一個胡同里,并對林某進行恐嚇、捆綁,并用電棍將林某電暈,并蒙上眼睛。
為逃避追蹤,黃某某開車將林某帶到燕郊一處房子里。同時,通過電話威脅,向林某親屬索要贖金300萬元。后來察覺到林某家里已經報警,黃某某又將林某轉移到山西運城老家。不過,黃某某還低估了警方的能力,9月19日,民警就找到了林某,并黃某某和女兒黃小某一并抓獲。經審理,法院以綁架罪判處黃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判處黃小某有期徒刑三年。
親生父親誘導未成年子女犯罪,這樣的案件確實讓人不敢相信。這個父親的人生已經足夠失敗了,他還要親手毀了自己女兒的人生。實在是利令智昏,違背人倫常理。事后,黃某某也非常后悔,后悔拉女兒下水。
都說父母是孩子的啟蒙老師,父母的所作所為,足以影響孩子的一生。父母有義務引導孩子樹立健康向上的價值觀和世界觀,至少也應該教育孩子遵紀守法、自食其力。像這位父親,在生意失敗后,完全不應該打腫臉充胖子,可以帶著孩子一起省衣節食,共同度過難關。而對于女兒黃小某來說,她也沒能及時制止和挽救父親。如果她能及時報警,或者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父親的罪不會這么重,自己也能有一個清白的人生。只可惜,兩個人都是錦衣玉食慣了,一遇到這樣的困難,腦子就往歪路上去了。
這樣的事情雖然只是極少數個例,但也提醒大家,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長最關鍵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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