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原公司給現在公司打電話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原公司給現在公司打電話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這得看什么樣的企業
1.外資企業
2.合資企業
3.大型企業
4.中型企業
5.小型企業【創業發展中】
還得看你是聘什么樣的職位
還得看你是有關領導推薦還是……
A董事長、總裁、副總裁
這個一般稱為背景調查,一般是在面試通過后,發放Offer前進行的,當然一般是在和你本人溝通確認后才會背調的,以免發生候選人還在職,被公司人知悉要離職的情況。
背調主要是針對你在原公司的工作履歷進行確認,包括不限于職位,工作內容,入職時間,匯報上級,工作能力,獎懲情況等。一般會和候選人原公司的直屬上級,同事及公司HR進行了解情況。
如果面試的時候沒有提供假簡歷,那完全不需要擔心的。即使在公司和部分人相處不愉快,會給新公司hr提供虛假信息,這種事也不用特別擔心,畢竟也不是只和一個人了解情況。
綜上,只要自己面試時沒有提供虛假資料完全不用擔心。
一般比較正規的企業會做這樣的調查,主要目的就是詢問你工作態度,效率,在單位的表現,以及是否自己辭職的,如果是被辭退的話會詢問原因,這個一般都是問你原單位的直屬領導
我工作快17年了,作總監13年,換個幾個公司,有大有小的,一般在面試都有提到過要做背景調查,但是就我而言,他們都沒有打過電話到原公司調查,我也招過很多經理主管,其實我也沒有打電話做背景調查,一個人真的能不能勝任這份工作,作為工作17年來,一路走來,其實從聊天中就可以判斷出來,這個人有沒有在某個崗位上做個,人品就不用說了,聊上個把小時,大概知道八成,試用期一般1個月什么都清楚了。
我認為這種情況非常少見,以下有兩點第一,HR每天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什么績效考核,考勤 邀約面試等。HR日常還有考核,所以他們一般不會打電話,問你原公司。
第二,除非你應聘的是管理層崗位或特殊崗位,這個HR也有幾率幾率會給你原公司打電話,目的其實很簡單,就看看你在原公司的表現,也是一種威懾性手段。
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在法律上原用人單位多繳了給你一年的社保、醫保,你已取得了利益,屬于不當得利,按照法律來說,你應該返還相應的費用。
但是此社保情況又跟簡單的不當得利不完全相同。如果你要有新的用人單位,新的用人單位有義務給你上社保,要根據具體條件判斷。
如果你沒有工作,那屬于雖然原用人單位有過錯,但屬于不當得利應當退還。
你的意思是說你辭職了,但是原單位沒有在社保局備案,繼續為你交了一年社保和醫保吧?首先,這不是你的錯,是原單位管人事和負責交社保的人的疏忽。但是原單位發現了這個問題,要你配合解決,如果你拒絕,可能涉嫌不當獲利(就像你銀行戶頭多了一筆別人誤存的錢,別人找到你要你配合取出來還他,你不還,就涉嫌不當獲利)。但是,就算你配合原單位,也只能退個人賬戶里面的錢,社會賬戶的錢是退不了的。遇到這種事,要么你掏錢還給原單位,要么打官司,讓法院判,然后和社保局協商。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不在原單位工作了,原單位又多交了一年的社保和醫保,現在要求退還,這樣合理嗎?當然這樣退還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你可以把企業單位給你所承擔的費用,從你的個人工資當中扣除,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因為你不在原單位工作,首先就是要解除勞動合同的,那么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以后,公司確實是沒有義務給他給你承擔相應的社保待遇,而且你本人也是不會主動要求企業單位來給你承擔相應的社保待遇的,所以說這個時候造成社保繳費的一個失誤是由于企業單位所造成的,所以說不應該要求你本人來退還。
那么實際上你本人離開工作單位以后,就不應該給你建立相應的社保待遇交費,因為本身要從你個人的工資當中扣除,但是你離開工作單位之后,個人的工資是沒有收入的,所以說這一部分費用是怎么交的,作為企業單位來講,我很疑問。所以說他也沒有理由來給你追回這部分的交費,所以對于你來說,你可能就多享受了一年的社保待遇,那么這個時候,你將原單位的社保轉移出來就可以了。
感謝閱讀請教我的關注。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原公司給現在公司打電話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原公司給現在公司打電話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