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起訴離婚怎么申請電話通知對方呢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起訴離婚怎么申請電話通知對方呢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據你提出的這個問題,是一方跟人家跑了,或者是玩失蹤,自己找不到這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這事就不用你操心了。
首先,在向法院提出起訴離婚之前,你必須先向失聯的人員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報案,在當地派出所立案的條件下。
然后,帶著你的身份證和戶口簿,結婚證,起訴的離婚文件,到所屬地的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的訴求,法院在核實理由充分,屬實,同意的情況下就會立案。
法院立案后,會發傳票到失聯人員戶口簿所在地,聯系對方。如果傳票不能送達對方的話,就會在有關法制的日報上登離婚啟事,告訴對方某某人,在某某地,某某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事宜,自登報之日起,在60天之內,限令對方到法院應訴。過期自負,法院依法會做出缺席判決。
如君所述:
1、你是否向法院提供了,身份證地址,常住地址,聯系方式等聯系方式。
2、如果上述幾項聯系方式均聯系不上,法院會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3、如果法院一定要“無法聯系證明”,你可以向男方住所地的社區街道辦或村委會,協助開具無法聯系證明。
4、自然人可支配資源本就沒有公權力多,法院索要此證明,加重當事人的負擔,實為不妥。但法院由此要求,請努力配合即可。如果不能,請向法院詳述困境,法院依然會啟動公告的方式。
本人律師,不才簡單回答幾句:
1、沒有單位、部門或個人會開具“無法聯系證明”;
2、如果男方有戶籍地、房子、宅基地、其他不動產或固定住所,可以向法院如實提供,由法院郵寄送達或直接送達傳票;
3、如果男方有固定工作單位,也可以如實向法院提供,由法院郵寄送達或直接送達傳票;
4、如果男方父母健在,也可以向法院提供父母住址,由法院郵寄送達或直接送達傳票;
5、如果男方長期與父母、兄弟姐妹、女方、子女失聯,可以到派出所報失蹤,通過派出所開具“下落不明證明”,遞交給法院;
6、通過以上方式實在找不到男方,也可以申請法院公告送達傳票。
關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識。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起訴離婚怎么申請電話通知對方呢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起訴離婚怎么申請電話通知對方呢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