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安樂死申請電話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安樂死申請電話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目前是否合法,不是個人說的算,得需要國家法律指導,需要有制約。期待國家立法“安樂死”,這也是社會文明的一大進步。因為,當絕癥患者被病痛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時候,求死是他們的最大愿望,讓他(她)有尊嚴的離開這個留戀的世界,安樂死是最好的選擇。
現實生活中我們國家發生的案件大多都是判了刑的【江西鐘某殺人案,貴州徐某某病榻前勒死父親案,上海梁某某電擊母親案等】,需要指出的是陜西漢中夏某某安樂死案被視為中國首例安樂死案,法院最終以情節輕微不認為是犯罪,判決被告人無罪。所以目前國家并未將安樂死合法化,一旦為他人實施安樂死行為,很容易被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我們國家的傳統文化是趨于對生命的敬畏,千百年來莫不如是,沒有西方那種個人主義發展到一定程度極為重視個體意志的文化氛圍。
簡言之,可能我們國家很多人都不能接受安樂死這樣的觀點。除了病癥患者,他們的家屬親人能接受嗎?尤其他們孝順的話,誰不希望自己的親人在世呢?尤其社會公眾對家屬的選擇進行的評價。
即便在西方社會,如果要進行安樂死,也是有爭議的,比如美國女植物人特麗·夏沃,拔除食管13天后離世,其事件震動了美國,官司也打到了最高法院。
目前日本、韓國等國家對受托殺人與得承諾殺人也規定有6個月以上到7年以下的刑事責任。目前荷蘭、比利時等國家才有安樂死合法化的舉措。
我認為很人性化的合法,安樂死對病人是一種解脫,對家人是減輕負擔不管是經濟上還是情感上?人說度日如年很難過但是想一想病人他們是每秒每分都在痛苦,我真的不知道世上還有什么詞來形容他們的痛苦,所以說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這個問題提得非常好,是當今社會面臨的現實問題。拋開治療費用昂貴和親人情感不說,單就患者本人到了生不如死,談不上生存質量,醫學界無法醫治,國家應該出臺有關這方面政策。以這題材,去年我還拍了一部微電影叫《生死盲區》。
我自己為自己自拍了生前遺言,保存在QQ郵箱里,囑咐家人我一旦喪失意識,無法表達真實情感時,就放棄無效的治療。讓我走得尊嚴些。
視頻加載中...現實就是現實,得了這個病耗費人力物力弄不好傾家蕩產,如果花上“有數”的錢能治愈相信不論是兒女夫妻都會盡全力想辦法醫治,關鍵是不治之癥啊……病人倍受痛苦,家人倍受煎熬。大家思考一下吧……還得尊重患者的意愿。
其實希望合法化,雖然對于家人來說,更加希望自然死亡,但是,在壓力如此大的社會,俗話說久病床前無孝子,有些時候也不是孝子不孝,是迫于生活的壓力,確實費勁,老人如若長期臥床,除非家庭條件好,各方面能兼顧到,不然老人變相的說也是一種負擔了,與其被病痛折磨,還不如選擇安樂死,合法化,對誰都好,也是一種較好的方式,互相都體面點!可能說的有些偏一,但只是個人想法,不喜勿噴,謝謝了
l去年給一個親戚幫忙賣蘋果,聽一個裝蘋果的講了他們村一件事,我聽后一想,覺得不寒而栗。
這個村有個五十左右的男人,在鎮上有個小門面,賣涂料,自己也給人刷墻,生意也不咋地好,這個男人由于販蘋果賠了不少錢,和妻子經常吵架打架,關系不好,平常住在門市,他妻子住在村里,距離街上大概有七八公里,據村里人謠傳女的有一個相好的,他們的兒子一家住在縣城,距離街上有二十多,距離永里三十公里左右。
這男人有段時間干地里活,住家里,有一天半夜,女的給兒子打電話說和他爸吵架了,他爸摔門而出,村里找不見了,讓兒子到街上門面看一下,看他爸有沒有生氣跑到門市,他兒子半夜跑到門市不見他爸爸,又趕回村里,天亮后找到村委會,讓村干部通知村民幫忙找,村民們把村里村外,溝溝坎坎找了個遍,毛都沒有,也就不了了之。
我聽這件事時已經過去了有十年,這男的還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尸,我一想,覺得這里面有問題,應該是這女的把男的殺害了,說不定還伙同奸夫。而且這孩子知道他媽把他爸殺了,也知道尸體在那里,但不能說出去,不然他媽也沒命了,我要是警察,這案子很好破,只要把兒子和母親分開審,很容易突破,半夜里尸體不容易處理,估計就藏在家里,等眾人尋人結束后再向外轉移處理尸體。
這種事家屬不報警公安局也不管,用農村話叫誰死虧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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